根据文件要求,参加市第一届青年科技奖评选的候选人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项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二是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三是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文件要求,各镇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标准,严审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候选人推荐与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相关推荐材料在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