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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周口团市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6日 〗

关于开展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青联,市直团委:

  为培养和树立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展示周口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富民强市新周口的伟大实践,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市文明办、周口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 口 市 文 明 办       周口市青年联合会  

2015年2月26日    

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

评选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开展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市各界青年奋发成才、创新创业、无私奉献,在建设富民强市新周口的征程中建功立业,用青春为周口点赞。

  二、参选资格

  1.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周口工作的各族各界青年和周口籍在外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

3.爱国爱乡,勤学敬业,积极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周口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或者在所处部门和地区取得突出成就的青年典范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青年群体或社会各界中有较强影响力和感召力,社会形象良好

5.未获得过周口市第一至五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称号。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市文明办、周口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

  1.由主办单位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中的重大问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统战部。

  2.由主办单位及部分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委会,负责审议和评选工作(评委会名单另行确定)。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分人选推荐、候选人初选、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荐

本次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场)团委、市直团委负责自下而上推荐参选人,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场)团委推荐2-3名本地区杰出的青年代表、市直团委推荐本系统5名杰出的青年代表参加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方案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积极鼓励不同行业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的优秀人才直接报名,大力支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民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所属领域优秀人选;在某些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优秀青年可以直接点击周口青年网(http://www.zkyouth.org)“公告栏”里的评选通知,以自荐形式单独报名,经组委会研究和有关部门确认后备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初选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事迹、业绩、贡献等实际情况,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通过中华龙都网、周口青年网、团属微信公众平台将30名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报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在候选人复选的同时,在“周口青年网”设置公示专栏,对3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公示。同时,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组委会成员、团市委委员、青联委员、市直单位团组织负责同志和青年代表组成考核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投票阶段分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成员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是在候选人公示期间,开展网上投票;现场投票是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按照评选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组委会审核确定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周口市优秀青年”。

  五、实施要求

  1.各县(市、区、场)活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在确定参评人选时,必须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着力培养和树立以下十个方面的先进典型:一是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经营管理者;二是在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文化人才;三是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农民;四是在推动和谐周口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文明标兵;五是在推动周口创新发展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六是自主创业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就业创业典型;七是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有为青年;八是其他各行业涌现出的在一线艰苦奋斗,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青年人才;九是见义勇为、乐善好施,展示周口人民良好形象的优秀青年;十是在推进改革开放、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和关注弱势群体、关心青年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选或群体代表。

  3.各县(市、区、场)团委、市直团委要对所推荐的参评人员和组委会委托考察的候选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征求政法、纪检、监察、信访、工商、税务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报意见(600字左右,加盖县级团委公章)上报组委会办公室(一式三份)。

  4.参评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认真撰写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个人报名需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或辖区村(居)委会或党支部盖章后即可报名;单位推荐的由所在行业的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即可报名;县级团委推荐的需经本人签字、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县级团委复审盖章后方为有效;网上报名要据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评选所需的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辖区村(居)委会或党支部盖章的书面材料上报组委会。推荐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要提供正本3份。

  5.参评人员需提供数码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2张(一式一张)。所有照片均需提供电子版。

  6.请将上述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等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数码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发Email至:zkqgb@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参评人×××同志推报材料,在邮件正文栏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同时将文件文字材料送交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表及推荐材料样本,请登陆“周口青年网”www.zkyouth.org )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专题下载。

  7.参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候选人不能是同一界别。

9.参评人员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10.各推荐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将参评人员的全部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娜、朱冰冰。通讯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中段46号团市委宣传统战部,邮政编码:466000,联系电话:0394-8220318,E-mail: zkqgb@163.com。

附件:1.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3.第六届“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十杰青年评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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