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县(市、区、场)委,市直团委、各驻外团工委:
为集中展示周口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实施团建基础工程,不断加大团建创新工作力度,进一步在广大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实践中创业成才、建功立业,团市委决定利用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建团88周年的重大契机,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队)标兵;
2、周口市五四红旗团委;
3、周口市五好团支部;
4、周口市优秀共青团员;
5、周口市模范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队)标兵:
(1)申报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青年,团员和团干部;
(2)立足本职,诚实劳动,创造出全国或本地区、本行业第一流成绩;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技术业务,在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中有重要发明创造;
(4)积极参加经济改革,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5)在保卫祖国、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7)周口市新长征突击队评选的标准是在本市各行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的青年岗、班组、青年突击队和基层企事业独立单位团组织。
(8)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在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中产生。
2、周口市五四红旗团委:
从第四批周口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选取。
3、周口市五好团支部:
(1)团结带领广大青少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圆满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2)在广大青少年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本单位、本系统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
(3)团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开展活动丰富多彩;
(4)曾受过县级以上团委表彰。
4、周口市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3)曾受到过县级以上党政工团组织的表彰。
5、模范团干部: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
(3)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4)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候选人的选拔和申报工作,严把质量关。
2、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候选人需由申报单位进行初步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并整理出详实的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
3、周口市新长征突击队、周口市五好团支部申报单位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手)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和模范团干部候选人需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各类材料及表格一式三份于
5、各单位在申报各类奖项时,要列详细清单,要注意照顾到各条战线和各个行业。
附: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申标兵报表
3、先进集体推荐表
4、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周口市委
主题词:五四 表彰 通知
共青团周口市委 2010年3月17日
(共印100份)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