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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创始人〗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广播电视台、青联,市直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集中展示新时代周口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青年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周口贡献青春力量,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周口市文明办、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周口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充分展示周口青年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建设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

重点评选在加快推进经济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经营管理者;在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文化人才;在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农民;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标兵;在推动周口创新驱动发展中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自主创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创业典型;在生态环境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有为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防汛防疫和关注弱势群体、关心青少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或青年群体代表(原则上正科级以上青年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18周岁(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周口工作的各族各界青年和周口籍在外青年、或在周口工作满2年以上的非周口籍青年均可参加评选,重点推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青年。

2.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踊跃投身周口改革发展伟大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青年群体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

5.曾当选过市级或以上“十大杰出青年”者不再参评。

6.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可申报参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存有偷税漏税、严重污染环境、出现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周口市文明办、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周口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中的重大问题。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

五、评选办法及步骤

“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共分人选推荐、候选人初选、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荐

本次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团工委负责自下而上推荐参选人,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团委推荐2-3名本地区杰出的青年代表、市直团工委推荐本系统5名杰出的青年代表参加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方案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活动主办单位积极鼓励不同行业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的优秀人才直接报名,大力支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民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所属领域优秀人选;在某些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优秀青年可以直接点击周口青年网(http://file.zkyouth.org.cn)“公告栏”里的评选通知,以社会组织举荐和个人自荐形式单独报名,经主办单位研究和有关部门确认后备选。

第二阶段:候选人初选

团市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各主办单位。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根据人选事迹、业绩、贡献等实际情况,确定30名初步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中华龙都网、周口青年网、团属微信公众平台将30名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主办单位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在候选人复审的同时,主办单位将组成专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投票阶段分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成员现场投票两个阶段。网络投票是在候选人公示期间,开展网上投票;现场投票是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按照评选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主办单位审核确定“周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周口市优秀青年”。

六、实施要求

1.各县(市、区)活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出专门力量推进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在确定参评人选时,必须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行业或同一界别。

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团工委要对所推荐的参评人员和主办单位委托考察的候选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征求纪检、公安、环保、税务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报意见。

4.要认真做好候选人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并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

(2)文字材料: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3000字、事迹简介500字、推报考察意见600字(需加盖县级团委公章),各一式三份,请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准备,A4纸双面打印。

(3)推报人选需提供二寸蓝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至少3张,所有照片均需提供电子版(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

(4)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候选人资格需报经公安、税务、环保、应急等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个人和社会组织报名需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或辖区村(居)委会或党支部盖章后方可报名;单位推荐的由所在行业的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即可报名;县级团委推荐的需经本人签字、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县级团委复审盖章后方为有效。

5.请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等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照片电子版发至:gqtzkswbgs@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参评人×××同志推报材料,在邮件正文栏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同时将有关文字材料报送团市委办公室。推荐表及推荐材料样本,请登陆周口青年网(http://file.zkyouth.org.cn)“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专题下载。

6.各推荐单位要在4月4日前将参评人员的全部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团市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一切团内评先资格。

联系人:常柳

联系电话:0394-8220169

通讯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353房间

邮箱:gqtzkswbgs@163.com


附件:1.“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2.“周口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周口市文明办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广播电视台 

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周口市青年联合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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