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社厅下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2号)。《通知》指出:自2013年起,在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专业,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统一评审;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以申报“少先队活动”专业职称,并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其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中小学暨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又做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的“少先队活动”专业,也可以选择主教学专业,其少先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专业职称评审。在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专业是我省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中青联发【2010】33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活跃少先队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