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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周口青年网〗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6日 〗

 

各县(市、区、场)团委、未保办、预防办:

为贯彻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要部署,不断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深入实施,积极推进平安周口建设,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着眼基层、立足社区、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街道和社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建立稳定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网络、阵地网络、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逐步实现全市70%以上的社区成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从而减少或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平安周口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1、以加强教育为先导,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依托城乡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针对家庭、社会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重点考虑未成年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社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促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综合素质,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2、以完善服务为基础,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社区未成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引导、心理上辅导、行为上纠偏,维护其合法权益,满足其成长需求,帮助他们顺利成长,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3、以专项整治为依托,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厅、不良书籍等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检查,确保未成年人免受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不良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4、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社区未成年人的基本状况,确定重点工作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做好罪错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及时掌握重点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交往关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和监督员,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努力把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不良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创建标准

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单位应当达到以下条件:

1、社区年内无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犯罪案件发生。

2、在社区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对辖区内学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社区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至少每学期给未成年人学生上1次法制课。

3、加强社区内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防范和控制能力。社区民警帮助和支持社区内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建立未成年人安全监控报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并配备相应专业安全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护装备。

4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安全、避险自救、网络安全、心理健康教育, 增强其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意识和能力。

5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的动态收集和反馈机制,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

6、加强对社区内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闲散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上述人员要建卡立档,录入相关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开展回访、帮扶工作。

7、做好社区内留守、流动未成年人普查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孤儿、流浪儿童、留守流动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献爱心。

8、做好配套服务建设,优化社区的社会环境,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9月初):各县(市、区、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争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参与活动。

2、组织实施9月—11月):要根据“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创建措施,把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要抓好本地“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同时,推荐1个社区作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候选集体。

3、申报考核(12月):12月为申报考核阶段。团省委、省公安厅、省未保办、省预防办将联合对申报社区进行考核,按照标准开展评选。县(市、区、场)预防办对申报“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单位名单进行汇总后,将相关材料(创建工作总结、创建申报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各一式3份及开展活动照片5张)于121日前报送到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格式为word),逾期不受理。

4、命名表彰(20111月中下旬):对于创建合格的社区,经评估审核,授予河南省20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称号,并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民警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紧紧围绕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区工作体系、社区内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的总目标,立足于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着眼于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社区。   

2、加强指导,重视监督。各地在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过程中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指导和监督。要主动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分类指导,及时完善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县(市、区、场)团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支持。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社会危害严重、开展创建工作难度大的地区,应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柴新建

  话:03948219506

电子信箱:zktswqyb@163.com

 

附件:周口市未成年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通知 .doc

120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申报表

220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先进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周口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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