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才华,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商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他认真编发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信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及时分析治安形势、排查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精心参与、组织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积极探索创新,为市、县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积累新经验。2007年被评为“省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9年被评为“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商水县平安杯提名奖”,2007、2008年连续获得“全省铁路护路工作先进工作者”,2010年至2013年连续获“商水县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王志伟,男,汉族,33岁,中共党员,太康县食品监督所书记。他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铭记于心。几年来,在同行业技术评比和行风评比中获得了多项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被团省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员,2011年5月被评为“市级新长征突击手”;2013年5月被太康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称号。2013年7月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他所管辖的区域内,从没有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过一次安全事件。
李建伟,男,汉族,33岁,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多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案件审结率、准确率均在100%。工作中及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通过谈话交流、教育感化、法律知识讲解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工作当中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年被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周口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
李树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副局长,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三次,先后获得“周口市人民满意的十佳刑警”、“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十大中原卫士”、党员十大标兵等荣誉称号。任沙北分局刑警大队长期间,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周口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辖区内连续八年命案全破,使当时的沙北公安分局获得公安部表彰的河南省唯一的县级“全国命案侦破先进单位”荣誉。
刘华兵,男,汉族,29岁,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工作。工作中认真恪守检察纪律和职业道德,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办案,甘于奉献,刚正不阿,善办大案。近年来,他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所办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准确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各类案件的办理均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张亚敏,女,汉族,36岁,中共党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她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嘉奖三次,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她立足少年刑事审判,着力于对失足青少年的挽救,建立了回访帮教材料,经过其帮教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她还被团市委聘为法制辅导员,利用工作之余,到中小学校为同学们进行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受教育达10000余人,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口袋书5000余册。
张伟,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沈丘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自觉把刑事检察工作融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政法工作大局中去,积极参与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优秀检察干警、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诉人、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
张瑾,女,汉族,38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她注重税收业务的学习,对业务问题做到了“问不倒、难不住”,号称“活电脑”、“税博士”,在历次省市县局业务考试中名列前茅,有“考试获奖专业户”称号。为了实现执法理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稽查服务型”的转变,相继推出“稽查约谈制”、“查前辅导制”等稽查制度,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为诚信纳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氛围,彰显了地税人的良好形象。
宋文芳,女,汉族,37岁,中共党员,扶沟县地税局农牧场中心税务所副所长,素质高,业务精,2011年被扶沟县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被周口市地税局评为市级先进个人;2013被周口市残联授予“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授予信息技术应用标兵荣誉称号和市地税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宋继伟,男,汉族,25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参与各类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撰写普法宣传资料180余篇,被省、市党政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达120余篇,起草各类文件、总结、规划、汇报材料等150多篇。在去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期间,认真撰写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报告10余篇,为党委政府超前防范、妥善处置提供有力预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5月被表彰为“全市党委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
范伟,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项城市质监局稽查队分队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始终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来,该同志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2012年被授予“项城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2013年被省质监局授予“三等功”一次。
宗贤良,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他所承办的案件罚没款超过200万元,被系统内部称为办案“能手”。他总结了一套“三皮”工作法,就是“硬着头皮不怕碰钉子,撕破脸皮不怕伤面子,磨破鞋皮不怕跑腿子”。先后多次被评为周口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和行政指导先进个人、“河南省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周口市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太康县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等。
苗永朝,男,汉族,29岁,共青团员,周口市公安局泛区分局科员,他身兼多职,既是政工部门民警,又是办公室、警令室民警、法制室民警,他敬岗敬业,不怕吃苦,任劳任怨,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即使他的老家在安阳林州市,距离周口四百多公里,但他仍坚守岗位。先后被省厅、市局评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优秀公务员。
苗卫峰,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周口市财政局科员,先后获得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周口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
工作中,他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为政府理好财,为单位服好务。他通过与同事“比技术、比学习、比素质、比思想、比纪律”,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爱岗敬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
侯俊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鹿邑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他主持起草了近二十项财政改革方案,在他的建议下,鹿邑县财政局在全县554个行政村设立了国家惠民政策宣传栏,畅通了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同时,局机关建立了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微机培训室四大活动阵地,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制作了106个图文并茂的廉政格言、警句宣传版面,为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发表宣传作品近300篇,并组织汇编了《奋进中的鹿邑财政》一书。
郭洪生,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周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近年来,该同志积极参加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网吧市场“闪电”系列行动、“十八大”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以及反盗版百日行动、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工作,查处违规经营网吧40多起,立案行政处罚30多起,同时领导组织了打击非法电视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乡镇非法“小片网” 、非法开办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的查处。2011年获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晋梦周,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商水县人民法院任院长。在他的带领下,短短一年,商水法院由全市落后转为先进,信访工作由倒数第二变为正数第一。他创新实践的劝诉、导诉、息诉,构建和谐诉讼关系,“三诉一构建”制度,得到了省法院的批示肯定,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该院工作先后5次受到省院批示肯定,县政府给予通令嘉奖。个人先后获得全市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县“平安杯”荣誉称号等。
高学灵,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淮阳县国税局四通分局分局长。他坚持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塑造了国税人的良好形象。他狠抓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县局分配的组织收入任务。他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在全局上下营造出了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四通国税分局先后被命名为“省级星级税务分局”,“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支部”荣誉称号;本人先后获“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优秀分局长”等荣誉。
韩新立,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先后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市工伤保险中心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工作十多年以来,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着的敬业精神服务民众,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并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韩剑,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韩剑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荣获太康县“优秀共产党员”,连续13年获得年度“周口市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负责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先后被河南省审计厅表彰为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精品审计项目一等奖;先后完成审计项目40个,在省、市审计网站发表文章12篇;2013年2月荣获太康县第四届“十行百星--敬业奉献明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