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太康县综治办副主任。张超同志自2010年参加综治工作以来,在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开拓创新,深入调研的同时,他认真思考,归纳总结,对治安防范、矛盾调处、网吧治理、校园周边治理、流动人口动态化管理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50多条,多次被上级领导批示或采用。针对农村基层,人员难组织、经费难筹集、致使村级治安防范存有漏洞、留有死角的问题。在《周口日报》等媒体上多次发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绩稿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信息调研先进工作者;被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
王刚,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沈丘县法院老城法庭庭长。1994年王刚同志到沈丘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曾任沈丘法院团委书记,现任沈丘法院老城法庭庭长。19年来,他办理的各种刑事、民事案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市、县“优秀政法干警”,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周口市百名优秀法官”三次。七年来,在他带领下,老城法庭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先进集体五次,全庭所办案件无一例被错案追究,无一例引起涉诉上访。
宋琨,鹿邑法院审管办主任、行政庭副庭长。从2011年至今,他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本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该同志无论是在自身审判业务工作还是审判管理工作,严以律己,兢兢业业,勤于思考,并始终以“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作为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思想政治上求“正”、业务水平上求“精”、服务质量上求“高”,团结协作,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为本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张先锋,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至2007年5月在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工作,2007年5月至今在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控公诉处工作,负责周口市公安局移送的重大刑事案件、周口市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审判监督工作。在领导与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该同志勤奋学习,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快审快诉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由于张先锋同志工作成绩突出,三次荣立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荣获“周口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12年荣获“河南省公诉人优秀辩手”称号。
张华,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周口市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多年来他因工作成绩突出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特别是张华同志从事侦查监督工作以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努力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办理了一大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张华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 2005年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度被评为学习型先进个人,2007年、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2009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
朱文超,男,3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兼侦查监督科科长。从检十七年来,能够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2009年任侦查监督科科长至今,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775件1036人,无一起错捕案件发生,准确率达100%。先后被市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 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在全市侦监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汇报与答辩优秀奖”;侦查监督科连续四年在全市侦监业务评比中名列第一,2011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先后在周口日报等媒体发表了《浅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的运用》、《略论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不捕案件信息反馈制度的必要性》等理论性文章5篇。
李曙光,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刑警支队三大队科员。李曙光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命案侦破、追逃、打拐工作。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追逃工作方面,李曙光同志能熟练掌握网上追逃工作的操作流程,并能利用掌握的网上作战技能,对网上逃犯的轨迹进行刻画,为网上逃犯的抓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据命案侦破方面。李曙光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了30余起命案的侦破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同志做为专案组成员全程参与了案件侦破工作,并在抓捕最后一名嫌疑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乔宾,男,汉族,40岁 ,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他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攻克艰难,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劳资矛盾冲突的现场,在维权的第一线,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他被誉为农民工的保护神。他本着对事业有激情、对劳动者有感情、对同事有真情的原则,用阳光心态接受新事物,通过非凡的努力和投入,迅速成为深得用人单位、来访劳动者和同事的好评的执法能手。
任磊,男,汉族,27 岁,周口市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科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牢记人民至上、法律至尊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和热爱,以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品格,在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在平方的岗位上做出不平方的业绩。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蔡婧律师,200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现为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几年来,蔡婧律师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理民事案件上千起,参加多起大案要案的刑事辩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践行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取得了当事人和承办法官的一致好评。蔡婧律师在捍卫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以一颗赤诚之心,热心公益事业、关爱社会:捐助失学儿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设立青少年维权岗,为受到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进行心理疏导早日走出阴影,抚平她们心灵的创伤。
宋建华,男 ,汉族,35 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审计局科员。该同志从事国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期间,共审减投资7000余万元,为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建设。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响应国家号召,三次深入灾区,对援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宋建华同志的工作精神,展现了一个审计人的精神风貌,不愧为一名合格的审计卫士!从事法制复核工作期间,严谨细致,实事求是,依法复核,依法审理,不徇私情。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四年被授予先进工作者、审计信息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河南省审计厅和河南省对口支援江油市恢复重建前线指挥部授予“河南省对口支援江油市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亚,男,汉族,40 岁,中共党员,扶沟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分局长。王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能干,能够带领同志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他带头贯彻落实市、县局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具有较高的税收理论水平和文字组织水平,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有开拓精神,进取心强。推荐为第五届青年卫士。
杨帅,女,汉族,33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员。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税务工作者,长期工作在纳税服务的第一线,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就是她工作的主要“工具”。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她数年如一日地默默坚守着。“不让一位纳税人在我这里冷落,不让服务在我身上淡化,不让一件损害税法尊严的事情发生,不让热线掉一次线,不让国税形象在我这里受损”成为她心底坚守的信条。三年来,她累计受理热线咨询5465件,网络咨询952件,处理涉税案件举报289件,涉及税款四千余万元,用青春与汗水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架起了一座充满阳光的桥梁,被称为“从不掉线的热线”,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尊敬和好评。
赵媛媛,女,1982年12月生,本科学历,党员,2000年毕业于河南省税务学校,2000年12月到西华县国家税务局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西华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凭着对税收工作的满腔热情和对事业的不懈追求,赵媛媛同志始终坚持以一名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税收工作之中,坚持依法办税、廉洁奉公,对待工作严谨踏实、一丝不苟。 “踏实做事、诚恳待人”是她的人生格言,“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是她工作的风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她完美的追求。在工作的十几年中,她连年被西华县国税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岗位标兵”等荣誉。
苑国政,男 ,汉族,38 岁,中共党员,商水县工商局练集工商所所长 。苑国政在“五个工商”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升年”工作中,带领练集工商所一班人,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无私奉献,连续两届被省政府纠风办、省工商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2012年被省局评为“人民满意工商所”,连续三届被周口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苑国政,事业心、责任心强,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努力实现监管领域,方式、方法和手段的重大转变。被省局授予“2012年度全省工商系统‘五个工商’建设先进工商所”。 当选为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高永玉,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鹿邑县地方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副局长。认认真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身体力行,抓好税收法制宣传工作。转变服务理念,坚持依法治税。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兢兢业业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工作中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愿意为税收奉献自己的一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2年度,他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考核为“优秀”。
刘芳华,女 ,汉族, 27岁,中共党员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赞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组织开展监督抽验。为全市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多次深入基层,掌握了大量一线材料,为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因食品安全工作业绩突出,该同志被周口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2年质量兴市先进个人”。
杨志方,男 ,汉族,29 岁,中共党员,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科员。他勤于学习,严格按照市局“1234”的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机制,依法科学监管。参与对全省18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跟踪飞行检查36次,做到了零差错和零失误率,是河南省优秀GMP检查员。 他兢兢业业。参与对全市2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9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基本药物抽验、再注册工作,分管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抽检基本药物173批,合格率达100%,再注册药品679个,三年来被监管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被评为全市药监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所在科室连续三年荣获“全市药监系统先进集体”。
孙红波,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扶沟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参加工作。曾在崔桥镇财政所工作,现任扶沟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多次被评为市、县财政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县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勇于开拓,积极创新,甘于寂寞、甘于清苦、甘于奉献,在繁杂的办公室事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丁磊,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淮阳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以财政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工作目标,认真做好预算收支执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紧紧围绕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工作重心,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国库资金安全是财政国库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国库业务,确保了国库资金安全这条财政工作的生命线不出问题。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了财政预算执行与财政预算执行分析。为领导决策第一时间提供最新信息。财政决算编报工作圆满完成。本人被周口市财政局多次评为了决算编报先进个人、财政国库管理先进个人和全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詹森林,男,汉族,24岁,中共党员,周口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2008年被支队评为优秀士兵,2009、2010年连续5次获得嘉奖,2010年被支队评为训练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省总队评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安保之星”。詹森林同志自入伍以来,能够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平时加强政治学习,在训练上,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前,体能、业务素质过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唱响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主旋律,树立了消防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孙卫东,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周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中队长。自1996年退伍以来,一直从事文化市场执法工作,2000年任周口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中队长。认真学习,全面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丰富思想,努力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工作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实践。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己任。 2006年被周口市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法制辅导员,1998年至2010年连续获得周口市文化局、稽查队先进个人,2012年所负责的中队被评为先进中队,本人荣获先进中队长称号。
邢佰强,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郸城县质监局食品监管股长。邢佰强同志现任郸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股股长, 在平时的工作中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010年度被郸城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度被郸城县人民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他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在生产各各环节是否进行质量控制,出厂是否批批检验,原材料进厂数量和成品数量及库存数量,是否相符等进行严格把关,使郸城县食品企业及小作坊都能严格遵守,几年来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陶勇,男,汉族,38 岁,中共党员,淮阳电视台副台长。1995年部队转业。1996年到淮阳县广电局工作,2001年任新闻部主任,在新闻部一干就是十多个年头。多年来他刻苦钻研新闻业务、奋战在新闻第一线,他爱岗敬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本人也连年被评为市县“优秀新闻工作者”和“先进个人”,采写的新闻作品连年被省市广电系统评为一、二、三等奖。2003年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百名优秀新闻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王玉涛,男 ,汉族, 31岁,中共党员 ,项城市审计局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跟踪科科长。在工作中,凭着一种坚定的信念和对审计事业的挚爱,,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维护审计人形象,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搞好与各科室间协作配合和团结共事,倡导机关正风正气。与人为善,真心实意对待同事,尊重领导。坚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组织和领导忠诚,对同事坦诚相待,共事共心。同时以廉为本,胸怀坦荡守操行,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强化廉洁奉公意识,始终保持良好自身形象,廉洁勤政,勤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多项荣誉,年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
段晓霖,男,汉族,34岁,中共党员,郸城县财政局副科长。段晓霖同志多年来认真审核每笔财政专项资金,郸城县的专项资金没有出过任何差错。为破解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调度困难、使用效率不高的瓶颈,我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在改革工作中,乡镇国库改革工作,改革经验在全省进行了推广。推动科学发展。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发展,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积极探索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特殊场合的考验。他始终坚持秉公办事、依法理财,从不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和亲亲戚朋友谋取私利。
刘红霞,女,汉族,36岁,中共党员,川汇区人社局小额办主任。1997年—2000年3月在川汇区人事局工作。2000年至3月在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期间2003年至2006年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副所长,2006年至今任川汇区小额担保中心主任。她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廉洁自律无私奉献,敢于开拓勇于创新。她始终怀赤子之心,时刻铭记“责任”二字,心系担保贷款安全,奉献火热青春,认真履行一个担保贷款资金安全卫士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周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先进个人。
刘庭彪,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商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从警以来,刘庭彪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创造出不平凡的成绩。他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从为每一位群众服务做起。结合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根据每一位群众的实际情况,用心去沟通,用实际行动去拉近距离,以此来促进、巩固和加强警民关系的和谐。刘庭彪同志坚持把提升思想境界和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公正执法、严格自律。工作中吃苦在前,安于清贫,不谋私利,作风简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纪律。
赵龙锋,男,汉族,34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鹿邑县大队教导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宗旨意识 。赵龙锋同志始终把学习理论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起来,日常工作、生活中他能保持高度的廉洁自律,自觉的抵制腐朽思想影响与侵蚀,保持了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纯洁、行动上的自觉。扎实开展防火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作为一名普通的消防警官,他时刻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一名消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张宇,男,汉族,32岁,中共党员,西华县人民法院主任。自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对党的承诺;始终把执法为民,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对人民的承诺;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对自己的承诺。他先后多次被市、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书记员、优秀办案能手。他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坚持不懈地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具备了一名优秀法官应有的能力和素养。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