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
(二)领导全市青联和少年先锋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
(三)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四)执行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六)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 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八)根据市委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年干部和青年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及时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推荐、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和青年人才。
(九)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 领导分工
1、 王春华(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2、 毛磊(副书记):分管科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校少年部。
3、 杨朝晖(副处级纪检员):团市委机关及全市共青团组织纪检监察工作。
三、 公开承诺
1、严格遵守《党章》,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做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做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加强对下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
3、规范政务受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4、严格工作流程,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对机关部室的管理,做到文明、守法、公正、严明,朝气蓬勃、实事求是。
5、坚持文明服务,做到廉洁奉公。树立公仆意识,用文明的服务形象、优秀的服务态度、规范的服务用语引领好、服务好所有青少年,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94-826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