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青团周口市委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
(二)领导全市青联和少年先锋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
(三)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四)执行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六)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 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八)根据市委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年干部和青年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及时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推荐、输送优秀青年干部和青年人才。
(九)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组织部、宣传统战部、青农部、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学校少年部、志工部。团市委共有编制14名,13名行政编,1名工勤编。现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为:部长4名;其他职数为:2名。
下属单位:无。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核定收入预算15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9.42万元;支出预算159.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生产和事业发展各项支出88.14万元。
(二)共青团周口市委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6年团市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11.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8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明显减少。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市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目前本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暂按车改前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市财政将根据减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减。
2016年我单位预算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