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青联字〔2017〕2号
关于评选表彰周口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场)团委、青联,市直单位团组织:
“周口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市委、市青联授予周口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周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的新周口而努力奋斗,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开展“周口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于2017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周口籍或在周口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6.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二、申报程序和手续
人选由县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县级团委、青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县级团委、青联负责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填写《“周口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微信宣传稿。
在申报人选推荐过程中,各地要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多样化的推荐渠道,积极扩大各领域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
请于2017年4月6日前,将申报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原件和微信宣传稿(附电子版),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示证明材料一式2份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 宋晓霞
电 话: 0394-8220169
电子信箱: ZKTSWXCB@ 163.COM
附件:“周口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周口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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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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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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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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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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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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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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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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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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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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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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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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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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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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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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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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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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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 简历 |
(从小学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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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曾获表彰 |
(只填写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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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社会 职务 |
(只填写担任县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领导职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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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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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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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青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纪检部门 意见 (中共党员填写)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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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非公人士)填写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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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综治部门意见(非中共党员) 填写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计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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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民族”请写全称。如“汉族”“蒙古族”。
2. “政治面貌”请填写准确( 具体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和群众)。
3. “学历”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
4. “职务”请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双重职务的请同时填写,如“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