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
寻找“周口最美青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寻找选树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各行各业优秀青年,深度挖掘“三大攻坚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奋战一线的青年典型,集中展示周口青年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周口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周口市委、周口市文明办、周口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寻找“周口最美青年”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3月-5月
二、推选条件
坚持面向各行各业基层一线优秀青年,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推选产生30名左右“周口最美青年”。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在14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周口户籍或在周口居住、工作的青年;
2.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团委关于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
3.充分发挥青年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业绩好,得到社会广泛肯定和认可。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1.科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干部;
2.处于违法犯罪处罚期和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三、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1.推荐。(3月18日至3月25日)
一是组织推荐。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在广泛挖掘推选的基础上,各级团组织逐级推荐,推选出本地各行各业“周口最美青年”。各县市区人选由各县(市、区)团委汇总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市直单位人选由市直各单位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是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均可自行参与申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和市直单位团组织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自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审核意见。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青联在参考各地团组织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筛选事迹突出者作为自荐人选。
2.初审。(3月26日至4月5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上报初步推荐人选前,需与团市委进行协商。协商后,团市委将基本符合条件的人选反馈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单位团组织。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对团市委反馈的初步推荐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后,拟推荐人选需在各县(市、区)团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没有官方网站的,可以书面形式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3.公示。(4月6日至4月10日)
通过审核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团市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4.公布结果。(4月中下旬)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人选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和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挖掘各行各业优秀青年典型,特别是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2.严肃推选纪律。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坚持优中选优,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出事迹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优秀青年典型。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青联将对推荐人选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异议,有权予以取消。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手段广泛宣传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营造“人人学典型、人人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为助推周口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周口青年力量。
推荐人员要认真填写人选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个人证件照及工作场景照片、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1)。各县(市、区)、各单位协商公示后的人选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打印,于4月5日前报团市委宣传部(周口市光明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376室),同时将人选推荐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照片、视频发送至电子邮箱:gqtzkswxcb@163.com。
联 系 人:涂萌萌
联系方式:0394-8220318 18749269262#p#分页标题#e#
电子邮箱:gqtzkswxcb@163.com
附件:1.“周口最美青年”人选推荐表
2.“周口最美青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青年联合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