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品牌效应,不断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健康发展,动员和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弘扬职业文明,创造一流业绩,为建设稳定和谐的新周口做出更大贡献,团市委决定联合市行业主管部门于近期开展周口市青年文明号集中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新申报和重新申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二、检查方式
团市委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一道组成10个检查组,分赴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听取各县市总体情况汇报,抽查各县市不同行业6个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
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主要是听(听取青年文明号创建情况汇报)、看(查看现场)、查(检查档案、集体成员填写调查表)、访(访集体成员、访顾客);暗访的主要方法是:调查现场、访谈顾客、电话测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团市委机关同志、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直主要单位团组织负责人
四、检查内容
总分为100分,必要条件不符合或总分低于65分的集体为不合格单位,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五、量化评分
各检查小组按照检查通知要求,参照《周口市青年文明号检查计分表》进行打分。检查结束后,各小组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认真量化评分,填写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向团市委党组进行专题汇报。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青年文明号全市集中检查活动是全面深化我市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重要举措,考核结果将作为2008年度周口市青年文明号命名和复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工作标准,搞好综合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积极行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地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全面考核,加强分类指导,进行初步评定,掌握具体情况,以便开展抽查工作。此次抽查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单位,将取消其市级青年文明号资格,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创建活动开展不力的集体,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3、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在本地“四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活动结束后,团市委将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
联系人:孙娜 联系电话(传真):8219508
E-mail:zkqgb@163.com
共青团周口市委